2008-08-05 16:00:3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山西晋中人事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山西晋中人事局发布:山西晋中市公安局招考特警队员和公安特殊专业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晋中市人事局关于晋中市公安局招考
特警队员和公安特殊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全市公安机关一线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反恐、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警队员和公安特殊专业人员50名(全额事业编制)。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和职位
此次招录名额:特警队员35名,公安特殊专业人员15名(包括法医学1名、统计学1名、工商管理1名、税务1名、国际贸易2名、财会1名、美术动画2名、藏语1名、维语1名、朝鲜语1名、警犬训练1名、计算机1名、经济贸易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3、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6、具备拟任职位的其它条件。
三、招考职位要求
(一)特警队员
1、具有我市城区、开发区、榆次区户籍,或现户籍在学校但生源地是城区、开发区、榆次区的男性;
2、2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170cm以上,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在4.8以上;
4、全日制普通警察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公安特殊专业人员
1、户籍、性别不限;
2、28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在4.8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医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税务、国际贸易、财会、美术动画(模拟人像合成)、计算机、经济贸易、藏语、维语、朝鲜语、警犬训练类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晋中市公安局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然后报市人事局复审。
1、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根据招录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种职位,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四张,本人现场报名。未转移户口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者的学历及户口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2008年晋中市公安局招考特警队员(公安特殊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8月6日至7日
地点:晋中市公安局技侦指挥大楼四楼402
各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录人数的3倍以上。
2008年8月15日凭身份证到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录职位查询
招录职位,可于2008年8月5日开始通过晋中市政府网查询。
五、考试及体检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按顺序进行。单项成绩和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
特警队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特殊专业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2008年8月18日
上午:9:00—— 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5:00——17:00 《公安基础知识》(或《申论》)
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报考特警队员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报考公安特殊专业人员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任一项目不低于30分且总分不低于220分为合格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用,合格成绩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集合时间:2008年8月19日上午7:00
集合地点:晋中学院北院体育场
3、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特警队员按照笔试及体能测试的合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录职位名额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注:合计成绩=笔试总成绩/2×40%+体能测试合格成绩/4×30%)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08年8月28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8月27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与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特警队员总成绩=合计成绩+面试成绩×30%;公安特殊专业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实施。按各个招录职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察考核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天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审批。
试用三个月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638560 市监委监察综合室
咨询电话:3075046 3075047 市公安局政治部
2638484 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晋中市人事局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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