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13:34:3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叙州公安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叙州公安发布:2023年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第2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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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
(1)岗位(一)27名,均为男性,负责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身高为1.65米及以上。
(2)岗位(二)3名,均为女性,负责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身高为1.55米及以上。
注:此次岗位招聘的男女比例将根据招聘情况,视情况予以调整。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含)以后,2005年7月11日(含)之前出生,特殊人才可放宽至38周岁〕。
3.报考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等缺陷;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5.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6.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因赌博、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离职不满1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现役军人、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607办公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155号)。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3年第2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1),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具居出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小车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注:报名需进行资格初审,请务必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
(四)报名要求。《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注:1.《报名表》“个人简历”栏,简单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初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出生日期填写格式为:19××.0×。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将通过“叙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关注公众号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视情况对职位及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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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项目顺序和进入下一轮的方式将视报名情况在后续公告中通知。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试次数只有1次。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岗位(一) | ≤4分40秒 | ≤4分50秒 |
岗位(二) | ≤4分40秒 | ≤4分50秒 |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笔试项目为公共基础常识、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面试。
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分数有两人及以上相同,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缺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的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叙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试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四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叙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自行关注“叙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此次招聘辅警的工资等经费待遇由区财政局予以保障。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有关人事考试纪律规定秩序,坚决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6610279
监督电话:0831-6202937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均在“叙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政治处(0831-6610279)负责解释。
附件1.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3年第2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xls
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3年第2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r5uGypm1SA78TLNo622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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