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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12名公告

2022-03-24 14:09:1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长宁县人民法院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长宁县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12名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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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长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聘用书记员12名。

(二)岗位职责。从事与审判、执行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2003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3月26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附件,确认本人符合岗位条件后,认真填写报名表并附上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通过压缩包形式发送,投递至本院电子邮箱:312385483@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按“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注明,务必按要求发送)。

3.报名要求:考生自行提交以下资料将扫描件发送到QQ邮箱,笔试时还需提供原件核对。

(1)报考信息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本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

4.笔试名单将通过邮箱方式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专业能力测试、面谈、体检、考察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和成绩占比: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4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其中: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诉讼法等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文书校对等工作能力,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通过计算机上机操作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100分(包括听打和看打两部分,听打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参考者同步计算机录入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50分;看打是指根据指定材料进行录入,同步进行文档编辑,时间10分钟,满分5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面试占总成绩的30%。

2.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邮箱公布,准考证将于考试当天发放。

3.面试。根据考生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折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长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长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弃权。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长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8789017),受理举报。

2.被录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道,未按时报道的,不予聘用。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不予聘用。

3.建立聘用人员后备人才库。通过此次报名考试并进入面试人员将列入长宁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才库人员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因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用人单位可在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长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在《报考信息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长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89017。

附件:长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报考信息表

原标题:长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BXqJKBgrxu83vpOsOd9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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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yue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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