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17:26:0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发布:2021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340名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21个市(州)设消防救援支队,在县(市、区)设消防救援大队和消防救援站;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驻守在成都、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5个市(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8号)(以下简称《招录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1年第4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54号),现就四川省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在四川省招录男性消防员340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招录27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招录70名。
(一)公开招录社会青年113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9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3名。
(二)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13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9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3名。
(三)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114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9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4名。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未产生劳动关系且未缴存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流水证明为准。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消防员招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网上资格初审和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现场资格复核、身体初检。
1.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1年7月31日23时后、8月31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网址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填有省内户籍和省内经常居住地的,系统自动分类为户籍地报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10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2。
招录对象也可到四川省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参观营区装备设施和工作生活状况,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如遇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招录对象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符合招录条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三楼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集中办公区,邮政编码:610036。
2.网上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6日前申报,8月27日0时起不再受理。招录对象自行查询网上初审情况,自行打印准考证。
3.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根据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市(州)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招录办〕现场复核公告,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关系证明、表彰奖励、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对被批准取得报名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还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公告在各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公开发布,请招录对象主动关注,及时查询。
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2),与现场复核同步进行。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本人到现场参加身体初检,初检结论意见现场得出。参加身体初检的招录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通过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招录对象,由招录对象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3),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取得报名资格的招录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因招录对象报名所留本人联系电话错误或者不畅通,以及未在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性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及时了解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信息,导致本人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前3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合格、身体初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招录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照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的顺序进行。
1.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并身体初检合格的招录对象名单和心理测试公告在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发布,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均合格的招录对象按照心理测试公告要求,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名单及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公告在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发布,心理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按照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公告要求,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附件4)执行,包括一个必考项(1000米跑)和三个选考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选一项),一经选择不再更换。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4个项目,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招录对象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本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因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发生误判,导致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在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造成本人受伤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自负。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属于剧烈运动,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招录对象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请招录对象务必慎重选择。凡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取得测试序号的,即视为招录对象本人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并清楚知道因本人误判导致发生的后果由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自负。招录对象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中的任何一个项目测试的,视为“不合格”,同时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招录对象擅自离开考核测试区域或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为“不合格”的,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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