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09:29:3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四川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执法辅助5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共5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用工方式
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日常使用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安市常住户口(含区市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20周岁(2001年8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或同等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无视觉异常、无纹身,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6,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二)具有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警校毕业生、优秀退伍军人(提供佐证材料);
2、具备B1以上驾照和持有有效的内河船舶二类及以上《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3、具备公路、桥梁、隧道及建筑各类专业资格证书;
4、曾从事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警务辅助和司法辅助等工作岗位的优秀人员(由原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三)不得报名的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正处于涉及司法案件调查、审理之中的;
3、具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12: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考生也可下载考生之家APP,通过手机报名。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岗位要求,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通过考生之家网站(http://bm.e21cn.com)或考生之家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对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联系考生之家网站服务电话或QQ。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9日至15日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要确保打印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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