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6 20:44:2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2019年下半年四川内江市录用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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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四川内江市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人公告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
内江市公安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9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通〔2019〕68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njpta.neijiang.gov.cn同时发布)如下:
一、考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录对象
考录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三)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9名,具体详见《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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