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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凉山州公务员局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09人公告(2)

2017-08-16 16:35:1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凉山人事考试网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2017年四川凉山州公务员局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09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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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已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交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材料(聘用文件、聘用合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已满年限的证明),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已就业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上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2月8日至11日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上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上公告。

  (八)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

  执法勤务类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8% +《申论》×21%+《专业科目》×21%+加分分值+面试成绩×30%;

  其余职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 +《申论》×35%+加分分值+面试成绩×30%。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职位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州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州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和公示出现的缺额,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州公安局或州森林公安局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县市(具体工作分配县市及名额见《职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否则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所报考机关,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号令《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以及公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公务员招录栏予以公告,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录诚信档案库五年、长期记录等相应处理。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93373

  凉山州公安局 0834-2286013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 0834-2173031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5-2194699,0834-2193262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 0834-2286013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 0834-2173031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834-3865567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34-2191712

  凉山州公安局纪委 0834-2286037

  凉山州林业局监察室 0834-2161456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附件:

  《凉山州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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