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9 09:04:1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2017四川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六、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是基础法律知识、常识和时事政治。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4、笔试成绩将在东兴公安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及东兴区公安分局大门口张贴予以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1.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将在东兴公安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及东兴区公安分局大门口张贴予以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按1:1依次确定拟体检人员。当报名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低于本次参与考试的总平均分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二)考察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东兴公安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及东兴区公安分局大门口张贴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合同及待遇
1.合同签订:经政治考核合格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东兴区分局与受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进行管理。
2.聘用时间为2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因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3.工资及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已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局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者,一律解聘。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78187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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