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10:47:3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西昌市人力资源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西昌市人力资源网发布:2016年四川西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西昌市公安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现西昌市公安局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3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及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在西昌市公安局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治安岗位工作。
(二)招聘名额
西昌市公安局本次共招聘30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
1、高中及以上毕业生。
2、退役士兵和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年龄在18-35周岁(1998年12月01日以前,1981年12月0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5米以上。(身高以体检时医院测量作为最终标准,报名时不做身高测量。因身高不达标而被取消录聘资格者,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西昌市公安局辞退或者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已经在西昌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
8、现役军人。
9、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考岗位为治安岗位,共计30名,限男性。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12月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3楼人事代理部)。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自行打印、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务费缴纳
考务费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其中:笔试考务费100元,在报名登记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纳。
六、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公告。
七、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领取准考证。
(一)时间:2016年12月9日
下午14:30—17:30
(二)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一楼招聘大厅)
(三)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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