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 达州市人事局 达州市公安局
关于二○○七年招考人民警察调剂递补人选和体检安排的
通 知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七年全省县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调剂递补的公告》,经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将17名调剂递补人员名单公布于后,并将体检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时间
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2008年8月23日早上8:00在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通川区柴市街80号)办公楼底楼大厅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参加体检的对象
17名调剂递补人员(名单附后)。
四、体检执行的标准
根据2007年全省招警《公告》规定,除身高、视力和体重按《公告》第三条第(五)款执行外,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0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
六、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达州市人事局、达州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达州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七、注意事项
(一)未在2008年8月23日早上8:00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省内公安警察院校男性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四)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考察和公示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附:2007年全省招警达州市调剂递补人员名单.xls
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 达州市人事局 达州市公安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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