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4 16:40:4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1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15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经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批准,同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0名。我支队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陕西中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4.身心健康,品貌端正,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0年6月13日至2003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有明显生理缺陷,有精神疾病史,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环节。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各环节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发布,请应聘报名人员提前关注,避免遗漏相关通知消息。
1.西安交警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2.西安交警(微博)
3.显摆招聘网(https://www.xbjob.com)
4.陕西公共招聘网(http://www.sxggzp.com)
5.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星期五)14:00——2021年6月13日(星期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资料,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ignup4.sikubox.com/a/login(考生需使用电脑端浏览器报名)
4.本次招聘只受理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预审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报名资料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以短信形式向应聘人员进行通知,通过预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时将对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现场进行身高、视力测量。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应在资格审核当天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材料:
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应聘报名表》纸质版(从报名系统下载);
(6)放宽学历的退役士兵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7)政治面貌为党员的应携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优先聘用的权利。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考生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交管业务相关知识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或未经现场工作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1.通过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工作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报考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环节: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政审环节:
(1)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政审意见,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核查征信记录。应聘人员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治审查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放弃体检、政治审查,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过后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由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
(十)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注册申请,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并接受体温检测,排队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考生考试当天持“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且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色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悉上述事项及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相关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附件《考务及政策问答》,报考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9-68882117,13186197323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
附件下载:考务及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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