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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

2015-03-27 16:32:0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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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录取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

  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时还参加了本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考试的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六、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下,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司法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合格毕业后,按照报考职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定向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7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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