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9 09:06:4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根河市人民政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根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2015年内蒙古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制度,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切实做好招聘人员的各项工作,确保招聘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2015年内蒙古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人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条件:具有根河市户籍(2015年9月1日前落户)或根河市生源地(具有根河市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在我市服务期满的,正在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也可以应试。
3、年龄条件: 1985年01月01日至1997年01月01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72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以上。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相关体检要求,主要包括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烟烫痕迹;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脏疾病;体态中等;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等。
5、具备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性别等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纪律处分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纪律处分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2015年内蒙古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于2015年10月19日至25日在根河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交纳考务费(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或学籍档案)、退伍军人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登录根河市政务网站下载并填报报名表一式二份。
3、报名及考务费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共120元。2014年毕业生减半收取即60元,2015年毕业生免交报名费、考务费。享受低保城市家庭的报考者持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报考可免交报考费用。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按照要求在指定报名期限内报名、交费、领取考试证件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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