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 09:17:1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丹东警察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丹东警察网发布:2017辽宁丹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公安局面向丹东地区户籍人员考试招聘40名(男性30名,女性10名)合同制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男性: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身高175cm(含)以上,年龄为18—28周岁(1989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0周岁(1987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女性: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身高170cm(含)以上,年龄为18—25周岁(1992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丹东地区户籍(含东港、凤城、宽甸),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七)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dandong110.com),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和《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2),《报名表》和《准考证》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4日以后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通过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退伍军人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
四、体能测试
1、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者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
体能测试项目以现场测试为准,不进行复测。
五、面试
1、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鉴于辅警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体检尿检呈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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