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4 14:11:1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潍坊人事代理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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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潍坊坊子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57人)
根据坊子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潍坊户籍或潍坊生源地人员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cm及以上,且符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有责任心、正义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6月1日及以前,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或相关证明者,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0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收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其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纹身或刺青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政审等程序,按考试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5 日—6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潍坊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19号窗口,新华路116号。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本人户籍单页)、退伍证或相关证明(如有)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考试结束进入拟录取名单的,于正式上岗前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需提供由临时工作单位或者村委、社区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考生通过登录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热门企业或点击网站中央标题为坊子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的图片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有特殊情况的可到报名现场自行填写。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5.通过初审者需缴纳考务费40元,通过微信缴费,不收取现金。
6.缴费完成后需扫码加入考生微信群,该群考生专用,闲杂人员不得入群,重要通知均在该群中发布,因个人原因未入群或错过重要通知信息的,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考生微信群告知。对进入考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考生微信群告知。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潍坊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将通过考生微信群下达,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政治考核参照事业单位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www.wfrcsc.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录用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潍坊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将按相关规定解聘。 劳务派遣单位统一发放工资(执行每月3135元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其它
(一)录用人员入职后,在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安排下工作。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拒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后一年期限内,若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不再另行招聘,从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此次公开招聘,由潍坊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微信群及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潍坊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6-8805171
潍坊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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