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0 13:51:4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山东烟台龙口市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6日至1999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对于某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专业,经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公安局研究同意后予以增加并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10月1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2:00-10月20日11:00;
缴费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2:00-10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http://lkrsj.longkou.gov.cn(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0月20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0月20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10月19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7年10月17日12:00-10月20日16:00登录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考生于2017年10月26日9:00-10月28日9:30下载打印《龙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7年10月17日12:00-10月20日16:00到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37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龙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人至15人(含)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评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在考察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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