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10:05:1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寒亭区政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寒亭区政府网发布:2017山东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工作需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2名,计算机、设计、传媒等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ps、秀米、绘声绘影等软件,热爱新媒体创作并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需医院开具的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需公安开具的证明)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需提交公安机关或社区及直系亲属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
5、其他不宜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寒亭区通亭街4609号)政治处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536-3012028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录用
经审查合格的,拟录用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
五、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其身份为“合同制工作人员”。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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