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10:42:2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修水县委县政府网站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修水县委县政府网站发布:2016年江西修水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30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3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0周岁(1998年12月1日至1986年12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
(2)身体健康;
(3)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165厘米及以上。
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见相关证书),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四)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合同制消防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时间:12月8日至15日。
地点: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万杨兴 联系电话:13970282701)
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明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时间:12月16日
地点:县公安消防大队
方式: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人社局、消防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12月19日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时间:12月20日上午9时
地点:修水县琴海中学
方式:由人社局、消防大队组织。
项目: 15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参考人员三项必须全部达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标准附后)。
2、笔试
时间:12月20日下午15时
地点:见准考证
方式:由人社局、消防大队组织。
笔试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占考试总成绩50%。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消防基本常识。
3、面试
时间:12月21日
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由人社局、消防大队组织。
笔试后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分值占考试总成绩50%,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
(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消防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排名按1:1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3、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地点、时间待定。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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