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8 10:19:2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沭阳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等环节。
(三)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个人承担。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培训后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属临时性质,不办理入编手续),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县政府聘用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享受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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