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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人公

2016-05-13 14:11:2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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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名,实行社会化管理,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2016年江苏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名,男性,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志愿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以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

  4、部队转复退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的;

  (5)曾受到开除公职(或除名、辞退)、军籍、党籍、团籍、学籍处分的;

  (6)曾因违反军纪受到处分的;

  (7)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一楼(新北区河海中路91号),联系电话:85118326。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至5:00);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并确保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有特长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现场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四、2016年江苏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人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测试时间5月21日上午9点,测试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58号)。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占30%、1000米跑占40%和纵跳摸高占30%)。参加体测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根据体测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网上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录用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果综合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组织政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考察结束后,由政治处将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报院党组研究讨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聘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新聘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统一与常州市常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并解除合同。

  被录用人员待遇按照新北区政府派遣制辅助人员标准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监督电话:85118317

  咨询电话:85118326

  七、本简章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10日

  原标题: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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