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11:54:1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淮安人社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淮安人社发布:2016年江苏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46人简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加强南通市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优化人员结构,全市政法机关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46名,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43名,法院系统司法警察3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考录职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考录职位简介表(登录及下载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查询)。
二、2016年江苏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46人报考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除符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13年1月18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自2011年1月18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自2013年1月18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19.自2013年1月18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0.201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4、2015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2.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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