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 17:23:3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黄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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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黄梅县选任人民陪审员126名公告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现由黄梅县司法局会同黄梅县人民法院、黄梅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经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和黄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26 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名额 10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名额26 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任期年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三、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数、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事宜。
(二)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并征求本人意见;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意见。
(四)拟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就职宣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 日至2019年 2月7日(20天)
(二)报名地点:黄梅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黄梅镇古塔西路163号)
联系电话:0713-3323312 13707256085(胡)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推荐表;
2、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原标题:2019年黄梅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黄梅县司法局 黄梅县人民法院 黄梅县公安局
2019年0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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