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4:21:5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蕲春县人民政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2017湖北蕲春县招聘公安机关辅警4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有效缓解我县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矛盾,切实提高应急处突、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7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安机关辅警具体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实行自愿报名,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40名。其中复员退伍军人17名,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17名,驾驶员6名(其中持A2及以上驾驶证2人,B2及以上驾驶证4人),均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复员退伍军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2米以上。
(三)非复退军人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驾驶员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米以上。
(五)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熟练驾驶同类车型的技能。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因在职辅警辞去职务或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qichun.gov.cn/)”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蕲春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漕河镇齐昌大道38号,县物价局对面)。
报名费用: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考试50元/人/科,面试50元/人/次。
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驾驶证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相片1寸5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蕲春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报名登记表》。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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