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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湖北警官学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人公告 (2)

2016-04-25 14:00:0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16年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湖北警官学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人公告 (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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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笔试

  “治安学教学”岗位考生免笔试,其他岗位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须知》。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文化水平和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北警官学院主页公告。

  七、2016年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湖北警官学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人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结构化面试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一)复审

  “治安学教学”岗位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岗位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试讲

  (1)时间。2016年6月4日。

  (2)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3)内容。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范畴,题目考生自定,考生需使用多媒体课件,试讲时间为20分钟。

  (4)要求。考生现场分组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隔位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三)面试

  (1)时间。2016年6月5日。

  (2)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3)内容。结构化面试当场阅题、解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

  (4)要求。考生现场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隔位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四)统分

  “治安学教学”岗位考生,按课堂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课堂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课堂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课堂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课堂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 优先。体检工作由湖北警官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 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警官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 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 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 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专项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警官学院主页(http://www.hbpa.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61630042(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61630031(湖北警官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北警官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湖北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湖北警官学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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