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9 12:00:2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布:2018河南省安阳滑县公安局补录警务辅助岗位文职人员31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改善警力不足现状,及时补充缺职岗位,经县领导同意,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为滑县公安局补录招聘警务辅助岗位文职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补录公安文职人员31名。具体补录计划、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滑县补录公安文职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具有滑县户籍或滑县生源;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六)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二周岁以下(2000年7月1日以前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公安机关急需的相关专业(如警犬训导员、理化检验员、痕迹检验和医学类等)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技能证书的,视情况可予以破格录用。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双侧裸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和疤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11日(每日8:30-11:30;15:30-17:30)。
2、报名地点:滑县公安局大门口西50米
3、报名咨询电话:0372-8134563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如实填写《滑县补录公安文职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附表)。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5)不收取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二)准考证领取:
应聘者于2018年7月20日(8:30-11:30;15:30-17:30)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所报考岗位等信息一致,否则,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文化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及时在滑县公安局大门口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成绩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及时在滑县公安局大门口公布。
6、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的名次,按同一报考代码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同一报考代码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6、体检结果及时在滑县公安局大门口公布。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滑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实施。
1、对于非全日制普招学历的考生,至政审时仍不能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审验报告书的,视为学历不合格,不确定为政审对象。
2、对体检和学历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3、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七)劳务派遣
1、考核合格者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派遣到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工作岗位,拟派遣人员名单在滑县公安局大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派遣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3、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所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被录取聘用的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省政府确定的我县职工最低标准执行,以后每年的工资均依照当年最低工资的涨幅标准执行,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5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保险金,法定假日、公休日;因公伤亡的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抚恤事宜。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当年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公安文职人员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招聘由滑县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电话: 滑县政法委0372-81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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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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