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4 09:07:0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郑东新区管委会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郑东新区管委会发布:2016河南郑州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聘用条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退伍军人。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45周岁以下的男性,身高170CM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9:00—8月8日18:00。 考生请到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113房间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无犯罪纪录证明④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报名咨询电话:0371-68100301 0371-68100305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资格初审:2016年8月3日9:00—8月9日18:00。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9日18:00。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到龙子湖街道办事处113房间缴纳考务费30元。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招录单位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果达不到1:2比例,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面试
1.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理解思维、表达沟通和应变反应等基本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奉献精神、团队合作、道德品质等素质,满分为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4. 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笔试资格确认
1.笔试资格: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
2.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笔试比例的,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笔试比例要求的,经招录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考场现场通知。考生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在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公布。
4.面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笔试资格确认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总成绩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录单位同意后,从报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录取聘用
(一)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招录单位对招聘的城管协管员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自培训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由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与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之外的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标准核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城管协管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郑东新区网站(http://www.zhengdong .gov.cn)以及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到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录单位按照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8100301 0371-8100305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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