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14:52:4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定州市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定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河北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城管辅助类人员30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管理,构建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体制,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辅助类人员300名。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城管辅助类人员工作按照市领导分批招录的要求本次招聘300名(男性260名,女性40名),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具体工作岗位由综合执法局调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城管事业,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三)年龄18-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
(四)法律、文秘、汉语言文学、城市管理、园林市政、环卫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且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五)定州市户籍(含河北长安、保定长客在保定集体户口人员)。
(六)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1.0以上;形象良好,体态匀称。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聘用:
1. 本人和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 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6. 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团体的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未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宜报名和聘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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