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10:29:1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衡水市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衡水市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布:2016年河北衡水市桃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文职人员16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市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衡水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消防文职人员16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2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身体健康,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21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计算机、汉语言文学、法律、建筑、土木工程、消防工程专业者优先录用,具有驾驶证人员优先录用。
(四)能操作常用的计算机办公软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招聘程序
按照计划制定、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布名单、录用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进行每项环节的时间将通知到每名报名入围人员,请注意手机短信提示。
六、人员录用及管理
(一)经初审、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人员统一进行至少1个月集中培训,由消防大队组织。培训合格后,由消防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报到。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由人才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期为三年,人员待遇参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行[2012]168号)、《关于规范调整全市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经费保障指导标准的通知》(衡财行[2013]61号)有关标准执行。
(三)派遣到公安消防大队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有关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安消防大队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保险、奖励、培训、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对于入岗一年以上未取得消防岗位资格的消防文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2016年11月30日起,截止到2016年12月1日。每日上午报名时间为9:00至11:30,下午报名时间为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集中办事服务中心消防大队服务窗口(人民路与宝云街口南行50米路西)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