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3 14:53:4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河北邢台市司法局选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76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要求,现就邢台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原任人民监督员任期满两届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任期未满两届、经此次重新确认程序选用的,任期连续计算。
二、选任名额及分布
本次拟选任邢台市人民监督员76名。其中,市本级10名;桥东区3名;桥西区3名;经济开发区3名;邢台县4名;巨鹿县4名;内丘县3名;临西县3名;平乡县3名;威县4名;广宗县3名;沙河市3名;宁晋县3名;清河县3名;任县3名;南宫市3名;新河县3名;南和县3名;隆尧县3名;临城县3名;柏乡县3名;大曹庄管理区3名。名额及地区分布可视情形做适当调整。
三、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满23周岁,具有中国国籍和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公民可自荐报名,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推荐报名,原任人民监督员可报名申请确认。
驻邢国家、省、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机构人员在市司法局报名。其他人员在所属县(市、区)司法局报名。若邮寄报名材料者,报名时间以快递收到时间为准,寄出后应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报名、联系。
联系方式:
1.邢台市司法局
联系人:赵朝霞 电话:2183508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开元南路542号邮编:054000
2.邢台市桥东区司法局
联系人:王文龙 电话:5258106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新兴东大街与顺德南路交叉口巨业大厦12层
邮编:054000
3.邢台市桥西区司法局
联系人:张云云 电话:2685921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北大街1001号创业服务中心0821
邮编:054000
4.邢台市经济开发区政信办
联系人:高迎朝 电话:3636586
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往北200米开发区群众工作中心
邮编: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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