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 15:47:4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廊坊人才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廊坊人才网发布:2015年河北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5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25名,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岗位管理
招聘岗位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是非涉密的服务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岗位所需人员,主要承担打字文印、设备管理、案卷整理、材料归档、电脑操作、部分内勤工作以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不具有检察官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非经国家规定的录用程序,不能转录为编制内人员。
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通过与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至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要求和有关规定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三、2015年河北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5人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较高、有从业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不超过28(含)周岁。
4、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原则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
6、品行端正,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反动组织、非法组织、迷信组织、邪教组织等其他非法组织或参与其活动的;
(4)有吸毒、赌博、酗酒、色情、纹身或其它不良品行的;
(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正在接受公安、司法部门调查或处理的;
(7)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8)曾在境外上学或工作,有复杂海外关系,对其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审核清楚的;
(9)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10)其他不宜招聘为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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