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10:19:5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出综合得分。
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总分15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安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兴义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若受新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笔试时间延迟、更改的,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在“黔西南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黔西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黔西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黔西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兴义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黔西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黔西南州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和“黔西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公安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我单位实际,制定《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资格审核不符的报考者,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6.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92019(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859-3292077(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下载:
2021年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021年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1年黔西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十四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
2021年黔西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
黔西南州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7日
原标题: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109/t20210927_7062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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