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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30人公告(2)

2021-06-16 14:09:1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贵州省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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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加分审查

1.加分政策

截止2021年6月20日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各招聘法院现场加分审查确认的,予以加分。各项加分分值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现工作单位为所报考法院的,按照在所报考法院的连续工作时间予以加分。每满1年(按12个月计,不满1年不予折算计分)加1分;在所报考法院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最后一次进入所报考法院工作之日起算。

(2)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加1分;

(3)报考人员是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城乡低保对象的,加1分。

(4)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类专业的,加1.5分;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2.现场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申请加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法院指定地点参加审查。(各招聘法院现场加分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1)加分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29日,9:30-12:00,14:30-17:00。

(2)申请加分人员须持《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手填无效)和《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法院参加现场加分审查: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证明所学专业是否为法学(法律)类);

③经所属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信息表》或我省城乡低保户相关证明;

④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⑤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3)报考人员在加分审查现场签订《加分承诺书》(附件4),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不实加分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填报加分项(以报名网站上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记载为准)或虽填报了加分项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加分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委托他人办理加分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委托人提交加分材料、签署《加分承诺书》,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3.加分公布。加分情况于2021年7月1日12:00之后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www.guizhoucourt.gov.cn)上公布,考生如有异议,须于2021年7月2日12:00前向招聘法院反映(各招聘法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均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同场依次进行,先进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1.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分值100分,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80分),以及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20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45分钟。

2.速录技能测试。分值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4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标点符号不计入准确率)。现场将播放 1 段录音,时长为12分钟左右,涉及时事政治、法律条文和判决文书等内容。考生登录答题系统后正式开考前将提供3分钟的设备测试时间,考生可选择输入法、调整耳机音量;正式开始考试后,将自动播放音频文件,默认使用考生选择的输入法和音量;音频文件播放结束后,提供30秒的答案整理时间,考试结束。

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标准耳机,严禁考生自行携带耳机、键盘、速录机、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严禁考生自行重启计算机。

注意:录入速度在70字/分钟以上且准确率在95%以上,方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录入速度70字/分钟且准确率95%为60分)。本次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同时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依据之一。

3.考试时间:2021年7月3、4日。(具体开考时间详见《机考准考证》)。

4.考点:考点统一设置在贵阳市。详细考试地址见《机考准考证》。

5.考生参加考试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参加机考除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原件,居民户口簿、电子身份证等不可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和《机考准考证》(纸质版)外,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扫描“国务院行程卡”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①“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②“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③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④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①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②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③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④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⑤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市州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市州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广州市、佛山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6月7日12时前,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6月7日12时后,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若国家、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最新要求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另行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

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按照准考证要求尽早达到考点,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6.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并严格场内监考,各考场均设立人像对比验证通道,考生每次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须进行现场拍照,经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7.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1年7月12日12: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首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调剂法院名单亦于同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www.guizhoucourt.gov.cn上公布)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计算机速录低于听打70字/分钟或准确率低于95%)为不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比例折算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并加上加分后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

(四)调剂

1.公布首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及调剂法院名单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根据各招聘法院的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比例折算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并加上加分后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1的比例(含1.5:1)确定首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比例低于1.5:1的法院列为调剂法院。

首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调剂法院名单于2021年7月12日12:00之后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www.guizhoucourt.gov.cn)上公布。

2.调剂

(1)调剂的原则和条件。已进入首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或进入首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但自愿放弃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在调剂法院中选择一个法院申请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调剂法院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原报考法院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递补。

(2)申请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4),于2021年7月13日、14日期间按调剂法院的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表》(如有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交《加分申请表》考生联),逾期视为放弃调剂。

(3)调剂审查。调剂法院对本院的调剂申请进行审查,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与本院原报考人员一并按照前三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5:1的比例(含1.5:1)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

如申请调剂考生有原报考法院工龄加分的,因改报调剂法院后不符合调剂法院工龄加分条件,需将原法院工龄加分予以核减,并重新计算该考生的加分分值(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如调剂法院为考生现工作单位,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填报报考法院工龄加分项条件,按规定该项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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