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2 09:25:2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 新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 新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9年贵州警察学院公开工作人员74人招聘方案(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贵州警察学院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四)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上公布。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上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之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上公示。
(六)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放弃体能测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以上环节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10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公安厅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公安厅和贵州警察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407003、0851-85405349;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公安厅和贵州警察学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公安厅、贵州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贵州警察学院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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