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1 10:20:3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湄潭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湄潭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贵州湄潭县城镇管理局招聘城镇管理驾驶协勤人员12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城镇管理驾驶协勤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性质、性别及岗位
1、招聘人员属编制外聘用制合同管理人员。
2、性别、岗位详见《湄潭县城镇管理局2017年招聘城镇管理驾驶协勤人员一览表》(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镇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以上学历。
4、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上(1987年9月1日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1或B照以上驾驶执照(具备驾驶执照C1需一年以上驾龄,B照需二年以上驾龄)。
6、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4、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5、已被聘用的城镇管理协勤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必须大于计划招聘人数,若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将调减计划招聘人数。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 9 月 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 湄潭县城镇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驾驶执照。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包括驾驶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湄潭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办法(试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包括驾驶技能)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包括驾驶技能)×60%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城管局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湄潭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办法(试行)》。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完后当天通知。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依次确定。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试者是否具备拟所需要的实际才能和素质,了解其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及驾驶技能操作等。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回答问题(面试人员每人在3分钟内回答评委提出的一个或几个问题,评委根据综合形象、语言表达、回答问题及应变能力综合评分)。
(二)体检
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参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结束两日内符合条件的提交体检证明。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两日内提交属地派出所所出具的政审证明。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案尚未结案的;
3、本人曾参加邪教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本人有过吸毒史的;
5、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参加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的。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根据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日)满无问题的,确定聘用。
(二)确定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若自愿可续聘。
(三)聘用人员,其待遇定为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200 元/月(属于单位缴纳的,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工伤和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份自己负责)。另:环卫驾驶员增加工龄工资50元/月(即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从次年每月增加50元/月,依次类推,最多增加至15年)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聘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聘用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参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参聘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咨询电话:0851-23237798(湄潭县城镇管理局)
本简章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1、湄潭县2017年执法驾驶协勤人员岗位一览表2、湄潭县2017年环卫驾驶协勤人员岗位一览表
3、湄潭县城镇管理局公开招聘驾驶协勤人员领导小组
湄潭县城镇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