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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台江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20人实施方案(2)

2017-08-03 08:58:5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台江县人民政府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台江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贵州台江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20人实施方案(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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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的职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面试工作由台江县人社局和台江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4.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入围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

  (一)加分条件及分值

  现仍在台江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每年加0.5分计入总成绩;现仍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加分。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

  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分分值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分值。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值高者入围。

  八、体检

  体检由台江县公安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其他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相应招聘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尿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2017年8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体检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公安局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台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审查备案。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10日内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聘用人员在台江县公安局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县公安局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7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按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此次招录未满设定岗位人数的或聘用期间出现减员的,由台江县公安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补录。

  十一、聘用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及住房公积金一金(按相关规定分配财政划拨及个人承担金额),服务每增加一年动态调资100元。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855-3840923(台江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5-3840923、0855-5325888。

  十三、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五、本《方案》解释权属台江县公安局。

  附件:1.台江县2017年社会化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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