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 14:20:4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贵州锦屏县公安局招聘社区禁毒专干28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禁毒工作,落实社区吸、戒毒人员的管理,经锦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17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门从事社区禁毒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禁毒专干)28名,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禁毒专干28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2名。根据全县各乡镇毒情情况,招聘名额分配为:三江镇6名(其中女性1名),敦寨镇6名(其中女性1名),钟灵乡、铜鼓镇、新化乡各2名,偶里乡、平略镇、启蒙镇、固本乡、河口乡、平秋镇、彦洞乡、大同乡、茅坪镇、隆里乡各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且居住锦屏县辖区内,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女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男性,年龄20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婚否不限),身高165厘米及以上, 退伍军人优先;女性,年龄20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身高156厘米及以上;
4.身体健康,能适应公安工作体能要求,无残疾、无纹身和明显影响形象的疤痕,双眼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无色盲,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写作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5、现已在公安协勤岗位工作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7、有其它情形不宜聘用在社区禁毒工作岗位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公告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5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锦屏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曾警官,联系电话:13708556908。
(三)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缴费: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1份;
2、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复退军人证明书原件1份;
3、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白底彩色标准照片4张;
5、《报名信息表》;
6、缴纳考务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并收取《报名信息表》以便备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对象:全体报考人员。
笔试时间:2017年 8月 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知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戒毒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等相关内容以及公共知识和写作基本常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 8月7日前到锦屏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所有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
测试时间:2017年 8月 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科目:立定跳远、1000米(女子为800米)、4×10米往返跑步、俯卧撑(女子为1分钟仰卧起坐,25岁以下男子为引体向上),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以笔试、体能所占比例的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体能所占比例的总成绩不足1:3的,则全部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7年 8月 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因素加分
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需要和业务特殊性,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
1、在锦屏县内因某项工作成绩突出,曾受县团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加1分;
2、曾受“见义勇为”表彰的加1分;
3、报考铜鼓、隆里、钟灵三个乡镇职位人员持B1及以上驾驶执照的给予加2分;
4、退伍军人加1分。
上述加分项目实行累计,最高加分不能超过3分,分值在综合总成绩上加分。
(五)总成绩比例计算:
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即:综合成绩 = 体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因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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