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1 11:23:2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雷山县人民政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2016年贵州雷山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公告 ,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深入推进“平安雷山”建设,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力量,优化公安队伍专业素质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0 名,驾驶岗1名,共计:21名。职位详见《雷山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雷山县户籍(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县户籍)或雷山县生源的应、往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雷山县户籍(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雷山县户籍)或雷山县兵源的应、往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考性别、年龄及身高要求:
(1)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01 职位(定向退伍军人职位):限男性,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5cm及以上。
(2)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02职位:限男性,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
(3)雷山县公安局驾驶员职位:限男性,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1994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0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需持A1驾驶证并在2016年6月1日前满3年及以上驾龄。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6.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公安微信公众号(leishan-police)上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2016年贵州雷山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1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 月 5日至12月 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雷山县公安局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保持电话畅通,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考生属雷山县生源但现户口不在雷山县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雷山县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定向招聘退伍军人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定向招聘退伍军人职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加分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12月 5 日至 12 月 8 日(工作时间)。
2.资格审查在雷山县纪委的监督下、在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雷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所报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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