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欢迎广大社会青年踊跃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女性警务辅助人员8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仪容端正;
(三)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4月15日至2002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在1.58米以上(含)。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6.本市在职辅警或辞职不满6个月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复兴路1号大院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政工办902室。
(三)所需资料:《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军人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身高、视力、五官等进行初检。
(五)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考核。
1.笔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4月20日(周一上午10:00至11:0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2.体能测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20年4月20日(周一下午14:45至17:30),测试项目为女子10米×4往返跑,≤14″4合格,地点为韶关市体育馆(中山公园旁),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4月21日(周二上午8:45至12:00),地点在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综合成绩由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成绩=笔试分数×0.4+面试分数×0.6,且体能测试必须达标。最终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体检初定于2020年4月23日进行,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指定市区内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岗位。此次招聘的辅警分配到浈江公安分局各部门,辅助各部门开展公安工作。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2900元,每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联系人:伍警官、陈警官。
联系电话:0751-8462866。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2020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0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nYDqUkqO761Jnpouy9R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