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16:19:2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河源东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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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河源东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村(居)警务286人公告
经东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现由东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村(居)辅警,同等条件下,本村(居)常住退伍军人、警校、大中专毕业生,对本村的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可以优先聘用。确实暂时无合适人选的,可从自愿到该村(居)委会担任辅警的相邻村(居)委会人员中择优进行调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原则为各乡镇村(居)各1名辅警,共286名。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二)男性,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素质较好;
(三)年龄在25至40周岁(即1978年9月1日至1993年9月1日之间出生),东源县户籍,本镇村(居)常住居民,原则上不得跨镇村(居),综合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评价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备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和办公器材的能力;
(五)现任村干部以及水管员、护林员、已在派出所工作的协管员等人员不得兼任村(居)辅警;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 2 年,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 3 年的;
4.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6.有其他违法行为或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通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原则上由各村(居)委会推荐1至3名人选或个人自荐报名参加村(居)辅警招聘。由各乡镇派出所完成对报名人员的推荐、考察和审核工作,确定各村(居)辅警推荐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名单报送东源县公安局招聘“一村(居)一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考试、考核后按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的作为确定安排在本村工作的辅警人员。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到2019年1月7日。
3.报名地点:报名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接受报名后,由派出所进行初审,合格者发放《初审合格通知单》。
(二)笔试、面试。县公安局委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对各乡镇报送通过审核的各村(居)辅警推荐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在局统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考市公安局标准执行。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东源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由东源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东源县公安局签订为期一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村(居)辅警聘用后原则上在村(居)工作,由派出所和村(居)双重管理,以公安管理为主,公安局可根据实际统筹调配全县的警力。
(七)待遇。辅警每月基本工资1700元,全额购买社保金(每月约850元),节日福利待遇参照本镇招聘合同工标准执行;工作津贴每月200元,由各镇党委、政府根据考勤情况落实;各村委会给予各村辅警每月300元的交通补助。
本通告由东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东源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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