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12:00:0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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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珠海市司法局社会管理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地点
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工作地点:珠海市香州区柠溪路208号宏大花园商铺3楼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户籍不限(本市户籍优先);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医学、法律、中文、新闻类专业优先);
4.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撰写信息、新闻稿件等;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人民调解员享受社会管理协管员专业技术类工资待遇标准。
四、工作内容
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撰写工作信息等文字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本人亲自报名,填报《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大一寸免冠相片1张。
2、报名时间:2018年 9月3日- 9月 5日(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址:珠海市司法局政治处710室
办公电话:0756-2662986
4、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报名资料原则不予退回,符合条件者由资格审核组通知进入面试,面试由珠海市司法局考核组进行。
六、其他事项
社会管理协管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医调委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原标题:2018广东省珠海市司法局拟聘社会管理协管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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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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