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12:00:3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广东省珠海市司法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1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促进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珠海市司法局社会管理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地点
珠海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专职调解员1名。
工作地点:珠海市司法局大楼(珠海市梅华西路96号)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符合应聘岗位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2.年龄在29周岁以下(截止到2018年8月1日),珠海市本地户籍优先;
3.具有二年以上行政助理(含文员、内勤)工作经验;
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EXCEL、WORD等);
5.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刻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薪酬待遇
社会管理协管员专业技术类工资待遇标准(工资标准:年薪6.7万元/人/年,包含“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四、工作内容
参与法律援助窗口工作,协助做好内勤和管理辅助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本人亲自报名,填报《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大一寸免冠相片1张。
2.报名时间及地址: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址:珠海市司法局政治处710室,办公电话:0756-2662986。
4.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报名资料原则不予退回,符合条件者由资格审核组通知进入面试,面试由珠海市司法局考核组进行。
六、其他事项
社会管理协管员实行聘用制,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原标题:2018广东省珠海市司法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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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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