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5 18:00:4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广东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工15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考试
招聘各环节通知公告、成绩均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engcheng.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各科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分别按照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对岗位的适应情况。
2.面试: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等。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我院对其进行考察政审。主要对拟招用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往工作单位表现情况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政审,同时考生需提交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招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招考单位需要,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6268017 020-66268035。
点击下载>>>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