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09:04:2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法官助理20名、书记员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职位资格条件
1、法官助理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包括法学A0301、B030101)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法律硕士A030701),并在报名前已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本科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及其他明显生理缺陷或异常。
2、书记员
(1)全日制大学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本市户籍、能熟练掌握粤语人员或持有驾驶证者优先(在报名前必须已取得毕业证书)。
(2)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及办公自动化技能。
(3)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及其他明显生理缺陷或异常。
三、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9:00至2017年10月31日17: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打印准考证。系统初审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1月2日12:00至2017年11月5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法学专业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中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法律专业报考人员所修课程应与法学专业相近。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法官助理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书记员增加速录考试,计入笔试成绩。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不同职位分类命题考试。试题均以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速录
报考书记员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加试速录。
1、速录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速录内容:考生按录音内容使用电脑进行记录,成绩综合考虑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速录。速录开始10分钟内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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