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4 09:36:1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 兴宁市人民法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 兴宁市人民法院发布:2017广东梅州兴宁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5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人事部门批准,兴宁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25名。岗位职责包括:接待当事人,协助法官完成诉讼程序事务,庭审前准备工作,庭审和合议记录,整理装订卷宗材料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内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之后至1997年8月1日之前出生);
身体健康无缺陷,五官端正,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其他不宜担任本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的程序进行。具体办法由兴宁市人民法院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兴宁市人民法院二楼立案大厅。
(二)报名事项
要求考生亲自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免交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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