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18:00:3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2018广西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审判工作需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按照本院书记员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书记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书记员或其他事务性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
6. 具备正常履职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满后(试用期2个月)相关薪酬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同类人员,绩效工资另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书记员缴纳“五险”(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提供正常办公设备、差旅、食堂就餐(基本费用自理)等必要保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表格可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也可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现场填表。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直接送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个人制作的推荐表三份 ;
(4)报名表一式三份(须附照片)。
(5)4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及彩照的电子版(若电子填表并附相片,可只带一到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报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邮寄地址: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新建路41号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邮 编:542799
(二)资格审查
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和岗位匹配性等。 根据面试综合表现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富川法院政工科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对象,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聘用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上述岗位与有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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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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