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1 20:00:0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广西北海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介绍
岗位名称:业务部门聘用制书记员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从事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理论基础扎实,志愿从事检察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5、20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8年7月10日至1998年7月10日期间),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通过司法考试(C证以上)的优先考虑;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文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7、岗位要求: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中文同步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 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写作等工作能力。
8、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900元/月(已包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险”),不含食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23日(现场报名在工作日内)
上午08:30-11:00
下午15:30-17:00
2.报名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99号(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本院政工科。
4.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
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合浦县检察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本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测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9点(以最后通知时间为准)。通过面试,对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测试考查。
(四)政审、体检
面试结束后,确定考察人选。合浦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本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合浦县检察院根据报名条件、面试成绩、政审、体检进行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岗位);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合浦县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固定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一签。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3.合浦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79-721818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00。
联系人:陆宏梅、劳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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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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