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6 17:30:3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那坡县人民政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那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2017广西那坡县招聘消防员6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推进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提高那坡县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那坡县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县聘临时工)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6名。
从事岗位:那坡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员、乡镇消防员。
人员性质:本次招聘消防员属于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考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为高中学历)。
3、年龄:18至30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0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户籍地为那坡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从部队退役,尤其是消防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退役的;
4、拥有消防、化学、物理、电工、体育等专业大(中)专以上学历的。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10日。
2、报名地点:那坡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776-6828119,联系人:黄馨慧。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资质证书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交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核
通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开展面试工作,达不到此比例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开考,但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前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与管理按照《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和《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17>2号)执行(除标注特殊岗位除外)。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