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5 18:48:1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5年广西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8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2015年8月广西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8人公告已发布,现公布如下。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8月20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四楼司令部办公室。
一、单位简介
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钦州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钦州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经钦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支队决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聘对象、人数
此次招聘58人,只限男性,工作地点:市区18人,浦北县11人,灵山县10人,钦州港19人。
三、2015年广西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8人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公斤。
5、婚姻状况:不限。
6、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退伍军人。
3、有体育特长的。
四、2015年广西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8人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为:每月实际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津贴。
(1)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第一年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入职满一年后,按年限设置档次,工龄工资逐年在当年基础上递增,按每年50元逐年递增。
(2)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当月绩效工资以每月目标管理分为依据,满分发放400元绩效工资。
(3)高危补助依据岗位发放,每月发放200元高危补助。
(4)岗位津贴依据岗位发放,从事战斗班班长和火场文书岗位的,每月发放100元岗位津贴;从事副班长岗位的,每月发放50元岗位津贴;从事驾驶员岗位的,每月发放200元岗位津贴;从事司务长岗位的,每月发放120元岗位津贴。
(5)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500元/月。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分别由我支队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比例上缴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意外保险由支队统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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