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 11:37:0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夏河公安微信公众号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夏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2019甘肃甘南夏河县公安特勤大队招聘辅警8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体能测试
县招考领导小组组织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以聘用名额1:1.1的比例确定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5′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5′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2.体能测试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10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夏河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县公安局存档备查。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并经县招考领导小组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聘期3年。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五、待遇及保障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二)按照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公发〔2019〕16号)精神,根据本县财力状况,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组成。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绩效工资为500元/月,值班补贴为710元/月。
(二)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列入当年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县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六、招考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941-7122048
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 0941—5930017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0941—5930022
县人社局:0941—7123063
原标题:夏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特勤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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