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16:49:5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临泽县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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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张掖临泽县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招聘25人公告
受某审判机关委托,由张掖大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本次招考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25名,派驻到用工单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择优续签合同。
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聘用后能够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到岗工作。
4.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法学自考本科、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法学专科学历取得毕业证书的。
5.在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的及法学本科学历(含自考法学本科)的优先聘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和有过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人民法院有未执结案件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张掖就业创业网(http://www.zyjycy.cn/)等相关媒介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3日。报名地点:张掖大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张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后楼二楼)。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同时,提交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3.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将严格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考试费200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page]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和张掖就业创业网公布。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确认。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和张掖就业创业网公布。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告知考生本人。
考生接到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张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和机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5.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和张掖就业创业网公布。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告知考生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情况。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和张掖就业创业网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管理及待遇。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全日制法学本科(含自考法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法学专科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学本科(含自考法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实发工资2500元/月,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法学专科人员实发工资1800元/月,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0936-8866454;
手机:13629360524
联系地址:张掖大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张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后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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